注册/登记护士(普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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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 注册及登记执业试分为笔试和实习试两部分。申请人一律不获豁免执业试的任何部分。
- 申请人必须先通过笔试,方可参加实习试;并在两个部分均取得合格,才可向管理局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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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的申请人参加执业试的时限:
- 申请人必须于管理局就批准其参加执业试发出通知该日起计两年内应考,否则申请人的初次申请便告无效。于上述两年期限後的延期应考申请,一般将不获受理。
- 申请人如不能通过执业试任何部分,只须重考不合格的部分。不过,申请人除非得到管理局特别准许,并且符合管理局就训练或授课所施加的各项条件,否则须于上次应考之日起计一年内重考不合格的部分。
- 申请人如在执业试笔试取得合格之日起计三年内未能通过实习试,则须重考笔试和实习试两个部分。
- 三次不能通过执业试的申请人,除非得到管理局特别准许,否则将会丧失重考执业试的资格。如欲申请特别准许,申请人须于考试成绩通知信发出後的两星期内,以书面提出,并述明理由。在两星期限期後才收到的申请一般将不获受理。重新呈交申请并不代表本局会给予申请人再参加考试的机会。下列是部分的例子以作参考:
情况1: |
第一次 |
笔试部分取得合格 实习试部分不合格 |
第二次 |
实习试部分重考不合格 |
第三次 |
实习试部分重考不合格 |
情况2: |
第一次 |
笔试部分不合格 |
第二次 |
笔试部分重考取得合格 实习试部分不合格 |
第三次 |
实习试部分重考不合格 |
情况3: |
第一次 |
笔试部分不合格 |
第二次 |
笔试部分重考不合格 |
第三次 |
笔试部分重考取得合格 实习试部分不合格 |
情况4: |
第一次 |
笔试部分不合格 |
第二次 |
笔试部分重考不合格 |
第三次 |
笔试部分重考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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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试的时间表:
- 管理局通常会按照以下时间表,于每年举行执业试笔试部分及实习试部分,以下考试时间表只供参考,并有可能更改:
考试类别 |
笔试部分 |
实习试部分 |
注册执业试 |
3月及9月/10月 |
1月/2月及6月 |
登记执业试 |
3月 |
8月/9月 |
- 秘书处会直接以书面通知合资格申请人有关考试报名及缴费详情。
- 注册执业试的考试费为860元,而登记执业试的考试费为920元。上述考试费或会予以调整及不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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