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任何人士如有意在香港执业为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必须向香港护士管理局注册或登记,成为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
申请人须以订明的申请表格提出注册/登记申请。该等表格及申请须知可于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2号顺丰国际中心1楼管理局秘书处,或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7楼管理局及委员会办事处的中央注册办事处索取。
柜台服务时间为星期一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二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下午1时至2时为午膳时间(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申请表格及申请须知亦可于此网站下载。
本地受训的申请人申领注册证明书或登记证明书的订明费用为港币415元,而海外受训的申请人申领注册证明书或登记证明书的订明费用为港币1,190元。申请获得批准前,无须缴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