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護士管理局

護士管理局前稱護士管理委員會。護士管理委員會在1931年《護士註冊條例》首次制定時被命名。《1997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把護士管理委員會改名為護士管理局,並擴大其代表性,鼓勵同業更積極參與業界事務。護士管理局於1999年5月3日成立。

使命宣言
根據香港《護士註冊條例》所賦予的職務及權力,香港護士管理局通過建立及執行註冊制度,訂定指引以及監察執業護士之專業操守,保證香港護理服務的質素能切合不斷轉變的社會對醫護服務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