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现正接受专科护士自愿认可计划下所有16个专科范畴的专科护士认可申请

1. 谁可以申请?

香港护士管理局 (下称「管理局」) 通过,现时在香港获聘的注册护士凡符合下列准则,即合资格申请认可为专科护士:

  1. 成爲注册护士後取得相关专科的护理学/健康科学临牀硕士学位注一;或
  2. 成爲注册护士後取得相关健康学科的硕士学位注一,并修毕护理深造证书课程/获医院管理局颁授专科护士认可计划证书/完成最少80小时认可在职培训注二;或
  3. 香港护理及助产专科学院(前称 香港护理专科学院)院士或同等资格;以及
  4. 以紧接提交申请之时起计,在成爲注册护士後具备六年全职护理工作经验,当中最近四年必须从事相关专科范畴。

注一︰管理局参考获认可为香港资历架构第六级的课程编制了本计划下认可的硕士学位课程名单。有关名单已上载于下列网址。管理局会定期检讨和更新名单。至于未被列入名单内的非本地课程,申请人须向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申请学历评估。

本计划下认可的护理学/健康科学临牀硕士学位课程名单及健康学科的硕士学位课程名单

注二∶认可在职培训应具有结构的教学内容和明确学习成果,并采取互动式教学及为学员进行评估。

2. 申请程序

申请人应填写申请表格,并连同下列文件之正本及副本或真确副本递交至现职雇主:

  1. 相关专科的护理学/健康科学临牀硕士学位,或相关健康学科的硕士学位的毕业证书/成绩单,及由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签发的学历评估报告的真确副本(如适用);
  2. 完成护理深造证书课程/医院管理局的专科护士认可计划/最少80小时认可在职培训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3. 香港护理及助产专科学院(前称 香港护理专科学院)院士证书(如适用);
  4. 由雇主签发及/或核证的护理工作经验证明文件,说明申请人于注册後及紧接提交申请之时,在相关专科范畴的全职护理工作经验年数;及
  5. 填妥的声明表格,而日期必须为管理局收到认可申请的日期前六个月内。

在收到申请时,现职雇主应确认申请人于注册後及紧接提交申请之时在相关专科范畴的全职护理工作经验。雇主应检查核证并一次过为初步符合资格认可为专科护士的雇员递交申请表及证明文件至卫生署辖下的中央注册室。

表格及参考资料
申请认可为专科护士 pdf
雇主须知 pdf
雇主专用表格 pdf
2021年1月26日的简介会投影片(只备英文版) pdf
常见问题 pdf

3. 查询

如有查询,请于办公时间内致电 (852) 2527 8422 或电邮至 aa_nm1@dh.gov.hk. 与管理局秘书处职员联络。秘书处的办公时间如下:

星期一:上午9时至下午1时及下午2时至6时
星期二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及下午2时至5时45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